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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生育假有多少天?[苏州生育假期]

更新时间:2024-03-24 09:14点击:

一.产假的一般规定

1.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休假15天;

2.生育,增加产假15天;

3.生多胞胎,每多生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;

4.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

5.怀孕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;

6.晚育产假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按照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。

二、产前假。

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(按28周计算),申请工作许可证,经单位批准,可休产前假。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,有习惯性流产史。严重的妊娠综合征。如果妊娠并发症可能影响正常分娩,我将申请,雇主应批准产前假。产前假期为两个半月。在此期间,女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原工资收入的80%;调整工资时,产前假视为正常出勤。

三.产假

无论是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,女员工都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,包括产前15天、生育增加产假15天、多胞胎、每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,如工作许可证,经本人申请,经单位批准,可申请产前休假两个半月。部分属于当地法律法规必须给予假期的,单位应当批准其假期。

生完孩子后,如果有困难和工作许可证,我会申请。经单位批准,我可以请六个半月的哺乳假。流产的情况是,如果女员工怀孕不到4个月,产假不少于2周,产假不少于6周。以上就是关于苏州生育假有多少天?[ 苏州生育假期 ]的全部内容,如果还有疑惑的话欢迎提问,祝您好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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